第二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其他社会资助等资助形式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