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资助生活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奖、助学金评选体系。⑴ 国家奖学金;⑵ 省政府奖学金;⑶ 国家励志奖学金;⑷ 国家助学金;⑸学院奖学金。具体奖项、奖金标准以每学年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为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活动取得劳动报酬,解决经济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