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新生的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各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学院按照不超过我院在全省招生计划的102%的比例调阅学生档案。
3、学院所招各专业考生的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对身体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5、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直至录满。计划如仍完不成,可在补报的志愿考生中完成招生计划的录取。
6、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下列办法予以录取:
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各专业考生。
7、新生持学院发放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来院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8、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