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奖助措施:按政策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向生源地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学院奖助学金以及其他专项奖助学金,对孤儿实行学费减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