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校内多项奖学金。对家庭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帮助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优先推荐就业。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对投档分达各省本科省控线及以上(其中江苏“3+2”专本分段培养投档分达本科省控线上15分及以上)、被我校录取并报到注册的考生,一次性奖励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