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奖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优秀新生奖学金:凡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线的非艺术类考生,被我院录取并入学报到者,免四年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按国家分配到我院的名额具体确定。
第二十六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按国家分配到我院的名额具体确定。
第二十七条 国家助学金:特困生4000元/生·年,贫困生2500元/生·年,按国家分配到我院的名额具体确定。
第二十八条 设立“阳光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阳光学院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九条 设立“阳光学院创业基金”,每年出资100万元支持和鼓励毕业生的创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