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奖励和助学政策。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励措施。按照国家规定,贫困生报到注册后可以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同时,学院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