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他
?
第十九条 学校2020年录取的本科新生中,如无特殊情况,教育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的新生在石竹山校区就读,其他学院的新生在五马山校区就读。
?
第二十条 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闽价费【2013】176号)相关批文核定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如下: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5040元/生?年;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系省级重点学科专业,收费标准为5460元/生?年;艺术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8640元/生?年。2020级新生收费标准是否调整将以福建省物价局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