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以考生当年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正选拔”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科学公正地选拔录取考生。
第十二条 学校以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投档比例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分数(含各类加分)从高到低,并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理科优先数学、外语,文科优先语文、外语)。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艺术类考生需要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按照60%(专业课成绩)+ 40%(文化课成绩)的总和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艺术分优先)。
第十五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对象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考生,按照文、理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一年以后根据学生志愿、预科学习成绩排名以及综合表现录取到相关专业学习。
第十六条 学校招收新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按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市级招办公布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档,平行志愿按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录取政策最高比例调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