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一)学年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一学年德、智、体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每年评定综合奖和各类单项奖;
(二)社会奖学金、助学金:为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宝钢教育奖”、“黄平·杨放奖学金”、“申银万国证券奖学金”、“美迈斯法学研究奖学金”、“华鼎奖学金”、“奥盛助学金”、“卡西欧奖学金”、“迪堡奖学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助学金”、“缘法而行奖学金”等40个社会奖学、助学金;
(三)助学贷款及其他帮困助学项目:家庭经济困难,且年满18周岁的学生,可申请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自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凡孤儿、烈属、残疾和因灾害等重大变故导致家庭经济特困的学生以及单亲、父母下岗、老少边穷地区的特困学生均可申请学费减免;同时,我校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还积极为广大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