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奖(助)学金制度
第三十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 “孙越崎”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评定。
第三十一条? 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学校设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困难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和社会捐助等方式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