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学费及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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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学校桂林本部普通本科专业(类)实行学分制收费。学校每学年初依照该专业(类)平均学费标准预收学费,学年结束根据实际修读学分及学分收费标准进行结算。预收学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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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艺术学类120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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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学类70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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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类60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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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学、法学类55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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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农学类50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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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注:大类招生专业,专业分流后,学费标准按照分流后相应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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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学校南宁分校普通本科专业(类)、应用型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校每学年初依照该专业平均学费标准预收学费,学年结束根据实际修读学分及学分收费标准进行结算。各专业(类)预收学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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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本科:工学、管理学类60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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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用型本科:工学类7500元/生·学年,管理学类65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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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学校南宁分校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高职专科普通类7300-8000元/生·学年,高职专科艺术类90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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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学生住宿费以实际住宿条件和收费标准缴纳,住宿费收费区间为1000-20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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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以上各项收费最终以自治区物价局审批的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