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本科生按学分收取学费,学生需按学年缴交学费,待修完所学课程后,按实际所修课程门次及学分、收费标准进行结算,多还少补。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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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专业招生(折合成年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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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4200元/学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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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4600元/学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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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艺术类专业12000元/学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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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教师资类专业:文史类专业(不含外语类)6000元/学生?学年,理科类、外语类专业7000元/学生?学年,工科类专业7500元/学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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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大类招生:分专业前按招生大类中学费标准最高的专业收费预交学费,分专业后按实际所读专业标准预交学费,毕业时根据实际所修学分结算四年学费,多还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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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住宿费按实际所住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收费。五合校区、武鸣校区六人间1350元/生.学年,四人间1550元/生.学年,长岗校区、明秀校区6-8人间800元/生.学年,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