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奖助措施
?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设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学习优胜的学生,学年最高金额为2000元;学校还设有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企业奖助学金,奖励面超过40%;另外,学校开设开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了解各项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将按照资助政策,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多元混合方式给予资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实现无忧入学、安心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