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统一的标准。
1.学费标准:学分制收费(按鲁发改成本【2019】805号)文件执行。(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附表一)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照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2.住宿费标准:六人间800元/年, 8人间500元/年。
第二十条 奖助学金及有关资助政策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精心落实各项资助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并积极通过校内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形式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必要资助。
第二十一条 退费标准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历证书名称和种类
学历层次为专科(高职),学制三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