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发来《关于华侨大学工程管理专业评估结论的通知》(工管评〔2015〕第16号),决定通过华侨大学校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合格有效期5年,自2015年5月起至2020年5月止。
华侨大学于2014年8月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递交申请报告;2014年9月,评估委员会发来《关于同意受理华侨大学工程管理专业评估申请的通知》(工管评〔2014〕第16号),接受了华侨大学申请。学校即刻部署评估各项工作,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并于2015年1月向评估委员会提交自评报告。2015年5月6日,受评估委员会委派,以全国高等学校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院长任宏教授为组长的评估视察小组莅校,实地视察华侨大学工程管理专业教育水平,视察专家通过召开专业教育评估汇报会,审阅学生学习成果,召开在校学生和毕业校友座谈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座谈会,实地考察图书馆、现代教育中心等办学环境,形成评估视察报告,提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并投票表决,华侨大学工程管理专业的教育质量和办学特色得到全体委员认同,全票通过评估。
华侨大学工程管理专业办学源于1993年设立的“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1998年拓宽为“工程管理”,2008年获评福建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曾先后于2005年、2010年连续两次通过建设部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教育评估。目前,该专业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等3个硕士研究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