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程序
1、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录取。
2、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录取。
3、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的考生,学校将统一组织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项目考核合格,并经学校文化考核认定能够完成我校本科学业者,由本人申请、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4、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七、申诉渠道
北京校部 纪委办公室:大学主楼D座435
申诉电话:010-61772411
电子邮箱:jwb@ncepu.edu.cn
保定校区 纪委办公室:一校区综合楼605
申诉电话:0312-7522700
电子邮箱:jwb@ncepubd.edu.cn
八、其他注意事项
1、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分别报名,不得兼报。北京和保定两校区分别组织选拔、分别录取,两地测试成绩不能互认、认定结果不能互认。
2、我校两校区将分别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招生信息网并按我校通知做好相关工作,否则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我校将在体育专项测试之前与考生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我校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相应测试。考生须同时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测试和我校的测试,方可具备被我校录取的资格。
5、通过我校测试的考生,我校将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并统一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6、考生入学后须按我校要求参加体检和运动水平复查,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7、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九、联系方式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
电子邮箱:zsb@ncepu.edu.cn
报名电话:010-61773377 咨询电话:010-61773960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华电路689号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71003
招生网址:http://202.206.208.40/zs
电子邮箱:ncepu_zs@163.com
报名电话:0312-7523164 咨询电话:0312-7525001
十、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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