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艺术事业。
2.符合户口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报考条件,有较强的美术基础,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非色盲、非色弱。
3.具有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同时具有良好的美术基础和艺术修养。
4.须取得考生所在省份专业统考合格证。
报名、专业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1.户籍所在地为河北、山东、湖南、山西的考生若报考长春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考生除按所在省份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要求进行外,还必须参加长春理工大学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2.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名并到户籍所在省指定考点参加艺术专业考试。
3.户籍所在地为江苏、安徽、江西、四川的考生若报考长春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须参加所在省份普通高校美术类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无需参加我校校考。
4. 参加长春理工大学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的时间和考点设置请到长春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录取办法
1.对组织校考的省份,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前提下,按如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总成绩=(专业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
2.对不组织校考的省份,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生源省美术统考合格证的前提下,依据生源省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该省无相关要求,则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总成绩=(省美术统考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
校考成绩查询及合格证发放
学校将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教育部规定的合格证发放比例(1:4)确定合格成绩。户口所属河北、山东、湖南、山西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将在2017年4月初公布,学校不再邮寄纸质合格证。考生可通过长春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cust.edu.cn )进行查询,并在查询页面自助打印艺术类校考合格证。
联系方式
【长春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 邮政编码:130022
电话:0431-85386281 传真:0431-85386281
网址:http://zsb.cust.edu.cn
【长春理工大学文学院】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989号 电话:0431-8558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