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始创于1929年,现设有声乐系、钢琴系、器乐系、音乐学系、舞蹈系、作曲与指挥系等教学与研究机构。现有教授、副教授30余人,多位教师获得国家金钟奖,文华奖,青歌赛合唱、美声、民族唱法大奖,荷花杯和桃李杯舞蹈大奖,中国戏剧梅花奖等。学院现有研究生200余人、本科学生700余人,已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音乐舞蹈教育和表演人才,在各级各类专业比赛中取得了多项大奖,学生一次性就业率稳定在95%左右,每年有20%以上的学生考取国内外高校研究生,多名毕业生赴世界名校深造。
2020年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舞蹈学专业具体招生政策如下:
一、招生省份及计划
1.招生省份: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安徽、广东。
2.招生人数:35人(其中男生15人,女生20人)。
二、学费标准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专业学费5750元/年/人,学分学费根据学生入学后所修学分另行收取(标准为100元/分/人),舞蹈学参考学费为9000元/年/人,实际以2020年湖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三、报名条件
1.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文理兼收。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五官端正、气质良好、身材匀称、体型修长,身体各关节及骨骼均无疾病。
3.建议报考考生身高:女生不低于160cm,男生不低于170cm。
4.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舞蹈专业统考并合格。
5.我校舞蹈学专业不招收国际标准交谊舞中的任何舞种,不招收健美操、啦啦操等非舞蹈专业范畴的项目。
四、报考方式
考生于2020年2月15-26日通过扫描文末所附二维码进入微信小程序进行网络报名缴费(我校不提供其他报名缴费途径,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报名无效)。考生于3月14-15日在此微信小程序下载准考证后自行打印,并于3月19-20日到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将视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以准考证和我校公告为准)。
五、专业校考
1.考试科目:基本功、舞蹈即兴、剧目表演、动作模仿。
2.报考费用:400元/人。
3.考试内容:
4.成绩计算及合格证发放:
按照校考四项成绩折算的百分制总分进行排名,分男女按照招生计划的1:2确定合格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