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回生源地就业,也可跨省、跨地区、跨行业择(就)业。为鼓励和支持毕业生灵活就业,我院与广东、福建、新疆、北京等地区教育行业签有教 师岗位实习就业协议,建有各类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实习就业基地。近年来,通过“三支一扶”、“进村进社”、“西部计划”、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村官考 试、教师招考、政法系统招考等就业渠道,我院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