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关于开展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规划》,努力提高我国大学生的体育运动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水平学生运动员。
我校是2002年由教育部审批《在部分高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之一,凡被录取的高水平的考生,在学历、待遇上与统招生相同。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项目:足球;
2、名额:男足11人,女足11人。占国家统招计划。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即1995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均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与考试:
1、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0日:8:30—17:00;
2017年3月11日:7:30--8:30。
2、报名地点: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招生就业处(大学生活动中心104室);
3、考试时间:
2017年3月11日:8:30---12:00;13:30---17:00。
4、考试地点: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南区体育场。
5、报名时须携带:
①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级证书须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进行查验);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同底片照片三张(背面写明姓名、性别、专项);
④秩序册;
⑤成绩册。
凡欲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专项加试的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申请报名登记表,我校不受理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