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初试
(一)时间:初试考试时间以教育部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为准。
(二)地点:考生报考考点地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考场。
(三)方式:笔试。
(四)分值:除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外的其他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共四门。第一、第二科目的分值各为100分,第三、第四科目的分值各为150分。初试总分500分。
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共两门。第一科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第二科为外国语,单科分值分别为200分,100分。初试总分300分。
(五)初试成绩公布:初试成绩于2019年2月中旬-3月初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网站公布。
五、复试
(一)程序:我校根据当年国家复试分数线、生源情况、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情况等确定学校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二)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办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网站公布(2019年3月-4月)。复试时间拟安排于2019年3月底-4月初进行。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二外(外语)听力考试、综合面试。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报考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专业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以上如有变化,以当年的复试办法为准。
(四)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体检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我校在复试环节及入学后对考生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我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调剂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调剂复试的基本分数线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的调剂程序必须通过教育部制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八、录取
(一)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二)录取分数标准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公布的最低分数线和我校公布的最低分数线;
复试成绩:达到我校当年复试办法规定的分数线要求。
(三)报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录检阶段审核出报考信息不符合录取资格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新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学制、学习方式及学费标准
(一)学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二年(艺术设计专业学制为三年)。
(二)学习方式:我校所有招生专业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三)学费标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0元/年。
十、奖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科研奖励、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学生在校期间可根据个人情况申请相关奖助学金。
(一)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发放。
(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三)推免生获一等奖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五)优秀硕士研究生培育项目奖助:1-2万元。
(六)“三助”补助:300-800元/月。
十一、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单位代码:10172 单位名称:大连外国语大学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6号 邮政编码:116044
电话(传真):0411-86111234 电子邮箱:dawai86111234@163.com
大外研究生招生工作网址:http://gd.dlufl.edu.cn/zsgz/sszs/
大连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微信公众号“大外研招”:dawaiyanzhao
联系人:甘老师、刘老师
十二、其他事项
1. 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均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网站作为首要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网站。
2. 我校不举办任何与考前辅导相关的补习班,凡以我校名义举办者均属假冒。
3. 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按上级最新的文件和规定执行。
附件详见:http://gd.dlufl.edu.cn/zsgz/sszs/2018-09-19/6346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