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报到和新生资格复查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及资格复核
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及考生档案、党团关系等到校报到。
新生入校后,我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逐一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复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等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毕业证颁发办法
第十六条 所有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按照入学要求按时报到,经过资格审核后为其注册学籍,按规定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政策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
依据(豫发改收费[2017]17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改革我省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及《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收费标准备案的函》(郑发改收费函[2020]6号)、《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收费标准备案的函》(郑发改收费函[2021]5号)所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我校分专业学费收取标准如下:(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三个专业学费标准16000元/年/生;(2)针灸推拿专业学费标准14000元/年/生;(3)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18000元/年/生;(4)护理、护理(口腔护理)、护理(美容护理)、护理(老年护理)、护理(院内感染)、助产、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营养、卫生信息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健康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社区康复共18个专业,学费标准均为13000元/年/生;(5)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两个专业学费标准均为12000元/年/生;(6)住宿费:1500元/年/生。
第十八条 学校奖助贷政策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学生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其完成学业,同时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
第十九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校外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招生宣传工作,考生和家长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谨防上当受骗。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7673329/67673330/67673361/67673362
官方咨询QQ群:688466262
学校网址:http://www.shuqing.org
学校微信平台:zhengzhoushuqing 邮箱:shuqingzb@163.com
学校地址:郑州市二七区东方路23号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