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困难资助
第二十六条 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和大理州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800元/生·年。
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生入学需缴纳学费、住宿费,同时需支付购置教材等费用。
第二十八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除设有国家奖助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外,还有学费减免、学院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每年均拨付专款扶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所列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相悖,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2022年普通专科的招生,由大理护理职业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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