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成绩使用
1.音乐学(师范类)在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师范大学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在其他省使用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
2.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体育舞蹈,男)、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女)均使用生源省(区)专业统考成绩。其中,舞蹈表演在山东省使用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舞蹈表演(体育舞蹈,男)、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女)在山东省使用舞蹈类(体育舞蹈)统考成绩。
五、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及生源省(区)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按进档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在山东省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河北、江苏、湖北、湖南省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其他省(区),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不分文理省(区)按生源省(区)规定执行〕、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六、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6672791〔鲁东大学招生咨询电话〕、6672708〔艺术学院(音乐学、舞蹈表演、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6672782〔文学院(广播电视编导)〕
监督电话:0535—6672424〔鲁东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鲁东大学网:http://www.ldu.edu.cn
鲁东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www.zs.ldu.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264025
八、其他规定
1.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唯一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机构,承担全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鲁东大学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及中介机构进行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2.凡冒用鲁东大学或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名义进行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相关责任。
3.本简章发布后,如遇教育部、生源省(区)有关政策调整,以教育部、生源省(区)最新规定为准。
4.本简章由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