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团委组织30余名师生赴嵩明县配合当地工商局进行法制宣传。学院团委李泽胜老师、法学院辅导员杨冬香老师带队指导活动开展。
当天,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制宣传志愿者小分队分别进行了问卷调查、宣传单发放、群众咨询解答、倡议签名等一系列的活动。同学们主要就消费者权益对社区广大群众进行了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让他们了解到消费利益在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权利。通过活动,同学们受益良多,他们把自己在书本上学习到的知识,总结后编印成宣传资料,通过宣传给群众带来法制知识,同时也提高了自身的技能和社会实践能力。
活动中,嵩明县团委邱书记来到现场,对商学院团委积极组织此次活动表示肯定,希望双方今后加强合作。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团委长久以来都结合自身特色积极致力于开展各类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总结经验,把各类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得更有特色,更受大学生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