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总原则:对所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文史类、理工类投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政策法规及各生源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生源省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生源省如实行梯度志愿投档,遵循“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排队的依据为:(一)文史类:按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队,总分相同的,以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二)理工类:按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队,总分相同的,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为序依次比较。
录取专业时,严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有关规定与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实施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制度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在符合生源所在地录取政策的基础上执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不限考生外语语种。新生报到注册后所涉招生专业录取考生不满25人的,学校可将已录取学生先行告知后再调剂到同层次相应专业学习。
第十二条 除另有规定,各专业均无面试加试和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三条 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男女生录取无比例要求。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体检达不到录取标准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美术学、艺术设计学、音乐学、舞蹈学专业
认可省统考成绩的省份,按生源省的投档规则执行录取,若生源省无投档规则即按江西省投档规则执行。
(二)摄影专业
组织校考的生源省,考生在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专业校考合格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即: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文化总分*50%+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文化成绩*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不分文理按照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
认可省统考成绩的省份,按生源省的投档规则执行录取,若生源省无投档规则即按江西省投档规则执行。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认可生源省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专业统考)的生源省,不分文理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专业成绩相同的,以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文化总分、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为序依次比较。若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新生报到、注册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如发现有身体问题不适合当前就读专业的,将调整就读专业;如因身体原因不能满足就读的,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昌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资助、奖励
第二十二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助学帮扶。其中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助学金每人每年2200-44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当地凭新生录取通知书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实施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对其中品学兼优特别困难的毕业生给予每人600元的校内配套补贴。学校设立了基层就业和西部就业专项奖励基金,对到基层、西部和艰苦偏远地区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进行奖励。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费:本科文科(文史哲)类专业学费为3650元/生·学年;本科文科(经管法外)类专业学费为3880元/生·学年;本科理工(Ⅰ)类专业学费为4120元/生·学年;本科理工(Ⅱ)类专业学费为4350元/生· 学年;本科艺术类专业学费为8000元/生·学年。住宿费为800-1000元/生·学年。
第八章 招生咨询及信息公布方式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16017(兼传真) 、83811781、83818931。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信息通过南昌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zjc.ncnu.edu.cn/news-list-csxxw.html公布。
南昌师范学院网址:http://www.ncnu.edu.cn/ 。
第二十七条&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