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桂梅教授
张桂梅,女,1968年生,满族,辽宁北镇市人。毕业于山东大学,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山东管理学院劳动关系学院教授。
一、讲授的主要课程:
《宪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等。
二、主持的基金项目:
1.2010年度,厅级,《中国和谐社会建设与刑法现状研究》,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课题,项目主持人,项目编号:J10WB51。
2.2012年度,省级,《弱势群体的刑事司法保护研究》,山东省社科规划课题,项目主持人,项目编号:12CFXJ07。
三、发表的主要论文:
1.《司法相对公正成因探究》,载《山东社会科学》,2011.9(中文核心,CSSCI收录)。2.《德国集体谈判对完善我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启示》, 载《山东社会科学》2014年第9期,第二作者。(中文核心,CSSCI收录)。
3.《清末修律时期诉讼法律思想评析》,载《政法论丛》,2009.1(中文核心)。
4.《刑法学案例教学法探讨》,载《中国成人教育》,2008.9(中文核心)。
四、主要著作:
1.《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刑法改革》,山东大学出版社2012年5月版,第一作者。
五、获奖情况:
1.2013年度,2013年9月,《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刑法改革》课题成果,获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山东省教育厅,二等,1/3。
2.2014年度,2014年12月,著作《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刑法改革》,省司法厅法学会三等奖1/3。
3.2015年度,2015年9月,论文《德国集体谈判对完善我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启示》,载《山东社会科学》,第二作者,获山东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类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4.2015年度,2015.12月论文《司法相对公正成因探究》,载《山东社会科学》,2011年第9期,获全省法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山东省司法厅奖,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