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的体育素养,推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8年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项目:田径,男子、女子乒乓球,男子、女子排球,男子、女子篮球,男子足球
招生专业:详见附件2《吉林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计划:65人
各项目计划具体如下:
项目 | 类别 | 计划数 | 性别 | 小项或位置 | 合格等级人数 | |||
A级 | B级 | C级 | ||||||
田径 | 短跑类 | 0~3 | 男 | 100米、200米、400米 | - | - | ≤3 | |
0~3 | 女 | 100米、200米、400米 | - | ≤1 | ≤2 | |||
跨栏类 | 0~2 | 男 | 110米栏、400米栏 | - | - | ≤2 | ||
0~2 | 女 | 100米栏、400米栏 | - | - | ≤2 | |||
中长跑竞走类 | 0~2 | 男 | 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竞走 | - | ≤2 | - | ||
0~2 | 女 | 800米、1500米、5000米竞走 | - | - | ≤2 | |||
跳跃类 | 0~2 | 男 | 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杆跳高 | - | ≤2 | - | ||
0~2 | 女 | 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 - | ≤1 | ≤1 | |||
投掷类 | 0~2 | 男 | 铁饼、链球、铅球、标枪 | - | - | ≤2 | ||
0~2 | 女 | 铅球、铁饼、标枪 | - | - | ≤2 | |||
篮球 | 0~5 | 男 | 后卫0~2 | ≤1 | ≤1 | - | ||
前锋0~1 | ≤1 | - | - | |||||
中锋0~2 | - | ≤2 | - | |||||
0~5 | 女 | 后卫0~1 | - | ≤1 | - | |||
前锋0~2 | - | ≤1 | ≤1 | |||||
中锋0~2 | - | ≤2 | - | |||||
排球 | 0~6 | 男 | 自由人0~2 | ≤2 | - | - | ||
副攻0~2 | - | ≤2 | - | |||||
二传0~1 | - | ≤1 | - | |||||
接应二传0~1 | ≤1 | - | - | |||||
0~6 | 女 | 自由人0~1 | ≤1 | - | - | |||
主攻0~2 | - | ≤2 | - | |||||
副攻0~1 | ≤1 | - | - | |||||
二传0~1 | ≤1 | - | - | |||||
接应二传0~1 | ≤1 | - | - | |||||
乒乓球 | 0~8 | 男 | ≤2 | ≤2 | ≤4 | |||
0~8 | 女 | ≤2 | - | ≤6 | ||||
男子足球 | 0~5 | 男 | 前卫0~3,中场0~2 | - | - | ≤5 | ||
合计 | 0~65 | ≤13 | ≤20 | ≤32 |
注:1、合格等级说明:A级(参加体育总局组织单独文化课考试合格)、B级(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第二批次本科线65%)、C级(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第二批次本科线)。
2、各项目及位置严格按照计划招生,遵循“宁缺勿滥”的原则,没有符合要求的考生则不招生,招生计划不在各项目或小项间调整,未公布计划则不招生。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身体健康且无伤病,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其中报考乒乓球项目须近三年取得全国比赛中团体前三名或单项前六名或省级比赛中单项前两名);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2015年7月—2017年12月)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其中报考乒乓球项目须近三年取得全国比赛中团体前三名或单项前六名)。
篮球、排球、男子足球项目主力队员须提供由所在队主教练和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并加盖中学公章的有效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4)。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申请我校高水平运动队A级资格的,需具有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2、部分项目在上述报名条件基础上,还必须满足:
(1)篮球:从未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过;从未参加过全国青年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等比赛。
(2)田径:从未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注册,或已经注册,但未在2016年和2017年参加全国田径锦标赛(室内赛、越野赛、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及总决赛(近二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除外)。
(3)乒乓球:不接受参加过中国超级俱乐部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及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全运会的运动员(包括注册、报名和参赛)报名。
三、比赛范围
报名条件中的比赛范围如下:
1、全国、洲际及世界比赛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举办的比赛。
(2)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
(3)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
(4)教育部组织承办或组(团)队参加世界、洲际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承办或组(团)队参加世界、洲际中学生体育比赛。
2、省级比赛
(1)以各省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比赛。
(2)各省教育厅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承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
(3)各省体育局主办的全省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