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488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学位授予
第七条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城市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750元;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舞蹈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康复治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护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0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