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国家有关就业方针政策的指导下,由学校作为就业推荐的主体,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对学生进行职业指导和毕业生就业服务等工作。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2006-2011年连续六年被评为“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