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四、其他说明
我校对部分专业类如:(1)金融学,保险学,投资学,信用管理,金融工程(2)财政学,税收学(3)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4)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5)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6)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 等实行“大类培养”,排名在本专业前50%的学生,大二下学期可申请在专业类内调整同批次专业。具体遵照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并按学校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五、联系方式
招办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86号 邮政编码:211815
联系电话:025-58318196、58318198
电子邮件:zsb@na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na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xsc.nau.edu.cn/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