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修业年限和学习形式
1. 修业年限:基本学制3年,可适当延长至3-5年
2.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非脱产)攻读,集中授课
3. 我校非全日制MPA录取类别为定向,不安排学员住宿
六、研究方向
1.行政管理
2.土地资源(土地、矿产、环境)管理
3.公共经济管理
4.人力资源管理 5.教育经济与管理
七、学费
学费总额4.4万元,按2年收取(2.2万元/人/年)
八、学位授予
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可以申请毕业。经审查,符合我校MPA培养规定的,准予毕业或者结业,发给毕业证书或者结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公共管理学院 MPA教育中心
联系人:蒲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83420(办) 13554503144(手机)
电子邮箱:15307235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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