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费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表1 学费标准
科类/专业 | 学费标准(元/学年) | 备注 |
普通类 | 22000 | |
体育类 | 22000 | |
艺术类 | 29000 | |
普通类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24000 | 第三、四学年学费按国外合作院校标准缴纳 |
金融学(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会计学(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30000 | |
艺术类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30000 | |
金融学(4+0中加合作办学双学位) | 49400 | |
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 | 55500 |
表2 住宿费标准
宿舍房型 | 住宿费标准(元/学年) | 备注 |
六人间 | 1500 | 公共卫浴间 |
六人间 | 1800 | 独立卫浴间 |
四人间 | 2200 | 无电梯 |
四人间 | 2300 | 有电梯 |
三人间 | 3000 | 楼配公共空间和自助洗衣房、24小时热水 |
二人间 | 3500 | |
二人间 | 5000 | 含平层和跨层复合式;楼配公共空间和自助洗衣房、24小时热水 |
注:该住宿费标准含学校为住宿学生免费提供定额的电、冷水、热水(电:8度/人/月,冷水: 2.4吨/人/月,热水:1.6 吨/人/月,每学年按校历规定的在校住宿时间提供,按现行价格免费水电合计422.8元/人/学年)。
第八章 学生奖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优秀新生奖励计划:学校对录取的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成绩特别优秀的新生,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予以奖励。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6126777,6126888,6126999
传真:0756-6126869
电子邮箱:zhzsb@bnuz.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bnuz.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bnuz.edu.cn
纪检监督电话:0756-6126518
纪检监督信箱:jijianshen@bnuz.edu.cn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校办公会审查通过,适用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8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授权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国家、省有关政策变动,本章程做相应调整。
附:艺术专业录取规则
(一)文化考试成绩要求:须达到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美术类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非美术类考生若取得两个及以上合格证,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三)在专业考试要求联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联考成绩;在专业考试要求校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校考成绩。
(四)除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外,其他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艺术文和艺术理单列招生计划的省份和专业,分别按艺术文和艺术理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1.舞蹈学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750分进行折算,下同)×50%+文化考试成绩(按750分制,下同)×50%。
2.电影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30%+文化考试成绩×70%。
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40%+文化考试成绩×60%。
4.环境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产品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服装与服饰设计(2+2中德联合培养双学位)、数字媒体艺术(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30%+文化考试成绩×70%,且英语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75分(按150分制,下同;广东省除外)。
(五)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广东省进档考生在英语科目考试成绩达到75分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校考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考试成绩×50%;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在艺术类本科术科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英语科目考试成绩达到75分的基础上,按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仍相同,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和所有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按考生英语科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他专业按考生语文科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如考生所在生源省份对于投档及录取方式有特殊政策,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八)健康标准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九)已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美术类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