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考核)具体形式、方法、时间、地点
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考核)方式。
(一)考试(考核)具体形式、方法
1、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考核)方式,其中文化素质考试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一般包括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
2、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的考试(考核)方式,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由学院组织进行。
3、面向具有实践经历人员采取“面试+职业技能考试”的选拔模式。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结合实践经历和报考专业由学院组织进行。
(二)考试(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4月10日10:00—12:00(10:00前完成信息确认的考生);
2021年4月10日14:30—16:30(10:00后完成信息确认的考生)
地点: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三)成绩计算办法
1、普通高中毕业生:
综合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50% +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综合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50% +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50%
3、具有实践经历人员:
综合测试成绩=面试成绩×50% +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50%
七、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按“专业优先”的原则;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的原则。第一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录取第二专业考生,其次为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预录取考生名单报本校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查确认后上报山西省招生管理中心审核。
(二)预录取公示:预录取结束后在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vtep.edu.cn)公示预录取结果。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依据山西省招生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下发的单独招生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报到入学: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录取通知书》及新生报到时所需的相关材料到山西电力职业学院办理报到入学手续。考生原所在学校提供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质档案,须在报到入学时上交学院。
(五)新生资格复查:新生报到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凡在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质考核、体格检查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舞弊行为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新生待遇
通过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均与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录取的学生相同。
九、监督机制
单独招生工作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及时通过学院网站(http://www.vtep.edu.cn)发布、公示相关信息。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单独招生工作依法、规范、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凡在高职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351—4261953;0351—8307858
(二)监督举报电话:0351-4261957
(三)学院网址:http://www.vte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