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五条 被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 根据相关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函〔2013〕83号、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收取学费。
文科类专业:5200元/生·学年;
理科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
工科类专业:58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学年;
体育类专业:5300元/生·学年;
农林类专业:25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专业:26400元/生·学年。
嵌入式培养专业每生每年增加2000元学费。
第十七条 根据相关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收取住宿费。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人民币800-120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住宿费为人民币500元/生·学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专业奖学金、“美德学生”奖学金、“环创”奖学金、“金叶”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伯藜助学金、包斌陆一军夫妇助学金等奖、助学金项目,详见盐城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网址:http://xsc.yctu.edu.cn)。
第二十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邮政编码:224000;
招生咨询电话:0515-88233059;
电子信箱:zsb@yct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5-88212210;
招生监督邮箱:jsyctcjw@163.com;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yctu.edu.cn。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网站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盐城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