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费、奖贷学金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资助、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香港培才教育基金、勤工助学基金、临时困难补助等十多项奖助学金资助项目。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9-38185360(兼传真),029-38184259;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西咸大道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2046;招生网址:http://zs.sntcm.edu.cn;咨询信箱:zsb@sntcm.edu.cn;咨询QQ:992754984;微信公众账号:sntcmjwc。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录规则不一致时,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录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