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七章 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九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八章 新生入学
第三十条 考生可通过各省招生办官方平台或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打电话查问录取结果。学校通过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专递向每位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未尽事宜均以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招生法规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我校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并由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