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规定,2019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
一、招生项目及名额
2019年计划招收田径、足球、武术、乒乓球项目共计48人 ,各项目招生名额如下:
说明:
1.乒乓球项目文化单独考试组限招女生。
2.乒乓球、足球项目文化统考组限招湖北省考生。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19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田径项目: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三年在省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六名。
2.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在省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六名且运动成绩达到或超过以下标准者方可报名(以提供的比赛成绩册为准)。田径项目报名成绩要求:
(二)足球项目: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两名;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
注:不接受参加过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报名。
(三)乒乓球项目: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全国比赛前八名或省级比赛前三名。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获得省级比赛团体前三名或单项前六名。
(四)武术项目: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队员。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特别提示:
1.报名条件中的比赛范围。
全国、国际比赛:(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举办的比赛;(2)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3)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或全国各单项协会主办的比赛;(4)教育部组织承办或组(团)队参加国际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承办或组(团)队参加国际中学生体育比赛。
省级比赛:(1)以各省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比赛;(2)各省教育厅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承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3)各省体育局或各单项协会主办的全省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
2.近三年比赛成绩有效时间为2016年7月1日—2019年3月1日。
3.考生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否则报名无效。考生的运动等级证书授予日期为2019年3月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