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的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和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榆林能源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学校国标代码:14737。
联系电话:0912-3628055,传真:0912-3628222
校官方网站:http://www.ylnkxy.com/
第四条 学校办学层为高职(专科)院校,办学性质为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毕业时颁发榆林能源科技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第五条 学院坐落于陕西省榆林市,国家级高端能源化工基地、榆林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交通便捷,环境适宜,占地近500亩,校舍建筑面积11.6万多平方米,生均面积36.22平方米,绿化面积达50%以上,校园基本建设全面、完善。学院下设能源化工系、汽车工程系、智能工程系、现代服务系、艺术教育系、医学系、基础部等六系一部,开设有:安全技术与管理、机电设备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煤化工技术、化工自动化技术、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物联网应用技术、护理等。现有专任教师141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31人,硕士以上学历(学位)29人。现有化工总控实训室、水处理技术实训室、工业机器人实训室等四十多个专业实训室,校内实习基地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3个,总教学设备总价值4295万元,生均17180元,纸质图书21万册数,生均84册。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榆林能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监察招生过程中各项政策和法规的落实情况,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对象
第八条 学校按照主管教育厅的政策要求,经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由省教育厅下达。2021年拟面向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山西、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山东、重庆、四川、贵州、安徽、新疆、浙江、广西、黑龙江、云南等2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高职(专科)学生。招生专业有:安全技术与管理、机电设备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煤化工技术、化工自动化技术、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物联网应用技术、护理等9个专业。各专业、招生计划依教育部、教育厅、考试院最终核准公布为准。
第九条 招生对象,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参加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成绩合格的“三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