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七、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7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八、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6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7 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
2.初试科目: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等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自命题考试科目参考书目见我校2022年初试参考书目汇总表。
3.初试方式: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7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准考证及公告。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符合国家和学校当年复试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 4 月底前完成。复试录取办法届时详见我校公告。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成绩均须达到及格及以上。
5.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九、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定。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录取通知书一般于6月下旬发放。
十二、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制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
(二)学费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金融、应用统计、会计、新闻与传播、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项目管理领域)12000元/生·年,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15000元/生·年。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000元/生·年。
(三)奖助体系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奖励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指标为准。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如果国家政策变化,执行最新政策。
3.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学业奖学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具体评选要求和奖励标准按学校当年下发文件执行。
4.以上政策如有变更,执行最新政策,不再另行通知。
(四)住宿费
住宿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对确有住宿需求的,学校将根据宿舍空余情况和学生申请情况进行适当安排。
十三、其他
1.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出售考研参考书。
2.国家招生相关政策如有变化,以上级单位文件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类公告,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负责通知考生本人。本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届时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查阅。
4.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5.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及名称:11560西安财经大学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
邮箱:yzb@mail.xaufe.edu.cn
招生科联系电话:029-81556499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
邮编:710100
各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附件详见: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info/1005/18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