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互联网+”推进学校治理创新,对于引领科学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提高办学效能、培养优秀人才具有全方位全过程的意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是学校组织系统、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系统、评价系统的制度及运行逻辑的布局设计。在“互联网+”背景下,要从调整学校教育生产关系,解放教育生产力着眼,通过将信息技术与学校管理进行深度融合,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构校本化内部治理系统。在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社会参与”框架内,着力建设包括保证学校发展方向的党组织机构,决定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负责目标落实的执行机构,实行查漏纠偏的监督机构,代表校情民意的民主机构在内的“五位一体”治理架构,形成权责明确、相互支撑、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学校管理体制。
在办学体制上,积极探索“混合型”办学制度。根据教育法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据此,高职院校可选择一个以上的二级单位探索“混合”所有制度办学模式,在先行试点,稳步探索,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学校的联席会、董事会、理事会等治理制度,并使之从以筹资为主要目的、以项目为纽带的一种校企合作方式,发展成为支持、参与、监督学校办学的重要载体,成为人才培养、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重要平台。同时,努力开展股份合作制、一校两制、国有民营、民办公助等试点,探索办学体制的多种实现形式;推动公办职校资源整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激发高职教育发展活力。
在管理体制上,着力推进“扁平化”管理模式。 随着智慧管理的推广应用,将缩短管理链条,有助于减少管理层级,更利于政令畅通、提升管理效能。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努力寻找扁平化管理的突破点。一方面,通过建立和完善大学章程,逐步理顺大学所有者、管理者和治教者“三者”关系,构建齐抓共管、分权协作的新型管理体制;另一方面,按照“充分授权、重心下移”的原则,重点推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校级赋予二级学院相应的权力和资源,进一步凸显办学主体导向。在机构设置上,可设综合服务、学生工作、对外合作等机构;事权主要包括二级学院发展规划和计划、招生工作组织与实施、专业的选择与报批、教师的使用与考评、兼职教师的遴选与考核、绩效考核及成果兑现等方面;在资源保障方面,总体上按照“费随事走、核定基数、增量共享、超额累进”的原则,实行财力等办学资源调度、管理、运营下沉,进一步增强二级学院办学能力。
在运作机制上,稳妥推进“市场化”改革实践。一是推进“准企业化”运行探索。在继续教育、社区服务、社会培训块面,推行半企业化管理。这是一种介于行政主导和公司制管理模式之间的一种管理模式,或采用两者结合的方式的一种管理模式。在这种管理模式下,主办的二级学院作为学校办学机构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又有实体公司作为独立的经济法人,进行企业内部的自我管理,实现政企分开。二是推进“购买服务“改革探索。对学校重大研究课题、重大服务项目、重要工作任务等,通过购买服务的探索,保证工作质量和效能。院校要明确购买服务的具体种类和内容,建立长期的项目供给机制,创造开放有序的服务环境。目前,可选取一些项目与社会组织合作进行试点单位,在供给范围和方式上进行开拓创新。三是推动“委托管理”等改革探索。可与行业领军企业合作,将某个二级学院或某个专业整体外包,委托企业进行人才培养的全程管理,实现院校和行业企业优质资源的跨校跨厂跨区域流动,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另外,可采取社会化、集团化、市场化运营的方式,进行学校与企业联合办学,按照“资源共享、市场运作”的思路共建专业、共建研发平台、共建实训基地等。(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廉依婷 杨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