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环境毒理学重点实验室”于2013年12月正式由海口市科工信局批准成立。实验室以热带环境中污染物为主要研究对象,开展以污染物环境行为和环境毒理效应为内容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形成了既有地区特色,又有学科特色的研究体系。实验室现设污染物环境行为、污染物环境毒理效应、热带植物-微生物互作等三大研究方向。
根据重点实验室要求,结合本实验室实际情况,聘任实验室主任1名,负责实验室的全面工作,保证国家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设实验室副主任3名,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设实验室主任秘书1名,协助做好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为了保证各项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特设立主任负责制下的室务委员会。
本实验室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审议实验室的研究方向、课题指南、基金评定以及其它重大学术事宜。结合本实验室情况,聘任学术委员会名誉主任1名,主任1名,委员10名,其中校内6名,校外6名。学术委员会主任主要负责领导学术委员会组织学术活动以及协调重点实验室与学院之间的工作关系。
目前,实验室有3个主要研究方向(课题组),每个研究方向设学术带头人1名,负责该研究方向的发展和提供代表性科研成果,同时管理课题组的日常运作。以学术带头人为核心进行团队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责任到人。根据研究方向与课题组力量组建创新研究团队,实行优胜劣汰,动态发展。对本实验室聘任的科研人员,可保留在各自学院的教学岗位,同时也可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对于符合研究方向,面向国际科技前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服务海南地方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之科研课题,给以扶持和鼓励。对课题组实行优胜劣汰,对能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科研成果显著的课题组予以保留,并加大支持力度,对不达标的、无科研项目和成果的课题组降低支持力度或淘汰。
由海口市和依托单位海南大学相互配合分层次对实验室进行管理。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不仅对省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校内各单位开放,而且积极创造条件对外开放,建立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对以本重点实验室聘任人员为负责人的课题,以及署名该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成果和优秀人才培养成果,进行奖励;对代表性的标志性成果给予重奖。
《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第四十三条规定,要加强重点实验室信息化工作。实验室必须建立内部信息管理系统,有独立的网站或网页,并保持运行良好。因此,已新建海南大学海口市环境毒理学重点实验室的网页,将实验室的工作动态及时挂在网上,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影响。
目前,实验室已有建成面积160平方米可开展科研工作,另有120平方米实验室正在装修中,拟于2015年底投入使用。实验室拥有较为先进的毒理学分析仪器设备,价值数百万元。科研人员主要为环植学院、农学院、园林园艺学院、海洋学院等单位的教师组成。本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等科研项目10多项,科研经费400余万元。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项、国家“863”项目1项、国家973前期专项1项、海南省科技项目6项。在国内外期刊发表论文近100篇,其中发表SCI收录论文10多篇,出版专著、教材8部;获得2009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1项、发明专利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