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库管理系统
所在地区:类型:性质: 民办(本科) --《点击进入河北东方学院官网》

录取规则

河北东方学院

八、招生条件

 

1、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2、我校所有专业不设志愿级差。投档比例按照生源省份规定执行,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人数可视情况进行调整。

 

3、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4、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及投档政策。

 

5、普通类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录取成绩高的考生。

 

6、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参考我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如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对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另有规定的,执行当地的录取政策。

 

7、2020年我校对口类招生条件,按照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8、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9、入学复查内容: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10、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有关文件执行。

 

九、体检要求

 

考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校徽、校训

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廊坊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凯旋门北100米)
邮编:065001
电话:0316-2901888

高校搜索

【院校查询】
院校名称
      地区
      类型
院校性质
【具体专业查询】
专业名称
专业大类
专业小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