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我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哈尔滨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及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类、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四条 学校网址:www.hrbu.edu.cn
E-mail:zsb@hrb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0451-86613350(Fax)、86688519、86617723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起草,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布实施。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