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学制和学习方式
(一)学制:三年。在规定学制时间内不能完成学业者,可以申请延长修学年限(以下简称延期),延期期限最长为二年。超过最长修学年限尚未毕业者视为自动退学。
(二)学习方式:
1、全日制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培基地原则上为拟录取学院附属单位。
2、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可采取周末上课方式。达到我校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授予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九、其他说明
(一)上述说明如与教育部2017年硕士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二)目录中的全日制招生人数为我校2016年全日制招生人数(其中眼视光学院招生人数含长学制50人),非全日制招生人数为2017年拟招生人数9人。实际2017年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我校各专业均招收推免生,但招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硕士招生规模的50%,各专业均留出一定计划招收统考考生,招收推荐免试生的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的人数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2017年招生计划数10人。其他相关招生政策参考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也不出售往年试题。
(五)考生要诚信报考,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我院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www.wmu.edu.cn/à研究生招生),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页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附件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卓越研究生计划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附加2:温州医科大学卓越研究生计划方案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关于接收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附件4: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PDF格式)
第三部分专业目录、考试范围、考试大纲
一、《温州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5)
二、《温州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考试参考范围》(附件6)
三、部分考试大纲
(一)《护理综合入学》考试大纲(PDF格式)(附件7)
(二)《联考西医综合》考试大纲(PDF格式)(附件8)
单位代码:10343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25035
办公地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心楼624办公室 电话/传真:0577-86689753
联系人:刘老师、金老师
Email:wmczs@126.com
网址:http://www.wmu.edu.cn/à研究生招生 微信平台:wzykdxyjsy-微咨询-招生专题
相关附件详见:http://yjsy.wmu.edu.cn/info/1011/53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