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强,女,1954年2月生,中共党员,湖南常德人,现任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常委,湖南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常务理事、湖南省保险学会副会长、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副会长、湖南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湖南省金融学会副会长、湖南省社科联科研管理工作者协会副会长。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981年12月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政治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7年6月,毕业于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0年5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应用经济学博士学位。自1982年起,先后任湖南财经学院金融系教师、系副主任、湖南财经学院院长助理;2000年4月,任湖南大学校长助理;2002年7月,任湖南大学副校长。
长期从事金融学的教学、科研,主讲过本科、硕士及博士不同层次的金融学课程,是金融学科的学术带头人之一,对金融理论与货币政策、中央银行调控与金融监管、金融学教学改革等进行了系统研究,主持国家自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软科学重点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项目20余项,是国家精品课程《货币金融学》主持人,是国家级教学团队——金融学教学团队建设带头人。出版《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研究》等学术专著多部,主编、参编《货币金融学》、《中华金融辞库》等全国联编教材及大型工具书11部。在《经济研究》、《金融研究》、《经济学动态》等刊物发表论文80余篇。1993年被授予湖南省中青年骨干教师称号,1995年获中华金融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1997年被授予湖南省巾帼“百佳十杰”称号,1998年定为湖南省高校首批跨世纪学术带头人(金融学)。先后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湖南省“五个一工程”图书类一等奖、湖南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等省部级奖励1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