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6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名称: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报考代码:8028。
第四条 办学性质:国家民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3年;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五路1号,邮编:150066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单独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院单独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单独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2016年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500人,分21个专业。
序号 | 专业 | 招生科类 | 招生计划(人) | 学制 | 学费(元/年) |
1 | 乳品工艺 | 文理兼招 | 25 | 三年 | 6000 |
2 | 食品分析与检验 | 文理兼招 | 25 | 三年 | 6000 |
3 | 食品机械与管理 | 文理兼招 | 25 | 三年 | 6000 |
4 | 食品加工技术 | 文理兼招 | 25 | 三年 | 6000 |
5 | 酿酒技术 | 文理兼招 | 20 | 三年 | 6000 |
6 | 生物制药技术 | 文理兼招 | 25 | 三年 | 5500 |
7 | 药物制剂技术 | 文理兼招 | 25 | 三年 | 5500 |
8 | 动物医学 | 文理兼招 | 25 | 三年 | 5500 |
9 | 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 | 文理兼招 | 25 | 三年 | 5500 |
10 | 动物科学与技术(培养现代牧业经营管理人才) | 文理兼招 | 25 | 三年 | 5500 |
11 | 动物科学与技术(培养乳品加工技术人才) | 文理兼招 | 25 | 三年 | 5500 |
12 | 会计 | 文理兼招 | 25 | 三年 | 5500 |
13 | 会计与审计 | 文理兼招 | 10 | 三年 | 5500 |
14 | 物流管理 | 文理兼招 | 25 | 三年 | 5500 |
15 | 市场营销 | 文理兼招 | 20 | 三年 | 5500 |
16 | 电子商务 | 文理兼招 | 25 | 三年 | 5500 |
17 | 应用韩语 | 文理兼招 | 25 | 三年 | 3500 |
18 | 传媒策划与管理 | 文理兼招 | 25 | 三年 | 6000 |
19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文理兼招 | 25 | 三年 | 6000 |
20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文理兼招 | 25 | 三年 | 6000 |
21 | 数控技术 | 文理兼招 | 25 | 三年 | 6000 |
合计 | 500 |
第四章 考生报名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黑龙江省籍已报名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等,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8日-11月15日。
第十三条 报名地点:考生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考生本人持《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对报名资格有异议者,由所在当地招办负责解释。在招考办报完名的考生还需登陆学院官网单独招生报名系统(http://www.mvcollege.com)填报专业志愿。
第十五条 考生报名后,本人须在指定日期(具体日期请关注我院网站通知)到我院办理现场确认,缴纳考(测)试费用150元,领取准考证,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第十六条 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