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1565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56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590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415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名额在录取时根据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求做适当调整,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
我校接收全国各高校中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可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查询相关工作安排,所有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三、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报考要求。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以上要求外,须达到以下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考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只能按“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类别报考,在学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要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要求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