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计划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符合我校相关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学校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五)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六)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六、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本单位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
(一)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二)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七、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之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凡要求在被录取之后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5年,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十、学费和宿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6000元/学年,新闻与传播[代码为055200]专业学位硕士学费为12000元/学年,宿费为1200元/学年(按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执行)。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20000元。
十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新生学业奖学金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正常录取的考生(不包括破格录取考生),每人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3000元。
2、研二、研三学业奖学金
十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助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学年(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二)研究生学校助学金
研究生学校助学金标准为3000元/学年(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以及破格录取研究生)。
十三、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0154
通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21001
联系电话:0416—4198179
电子邮箱:lngydx10154@163.com
学校网址:https://zjc.lnut.edu.cn/index/yjszs/index.htm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招生专业目录:https://yjsxy.lnut.edu.cn/info/14363/184567.htm